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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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强举措抓落实 锻造纪检铁军
发表时间:〖2021/08/26〗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无需扬鞭自奋蹄。秦都纪委未雨绸缪强预防,细化措施抓落实,运用结果抓质效,努力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强化学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加大培训力度,丰富学习载体,采取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讲座、领导干部上讲台、干部夜校、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方式,下大力气“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鼓励、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利用“碎片化”时间自主学,依托陕西省干部网络学院、“学习强国”、中省市纪检监察客户端、秦都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等学习平台,不断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截止目前,委机关组织领导干部上讲台11期,干部夜校12期,累计参训人员800余人次,集中观看党史学习教育视频8部,观看中纪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视频3部。

二是严抓纪律作风,加强自我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就是党内纪律部队,要自觉接受更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旗帜鲜明讲政治上做表率,召开纪检监察系统严肃纪律加强作风建设专题会议,集体学习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以及《咸阳市纪检监察干部职工饮酒“六条禁令”》等,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纪律作风大整顿的同时,注重完善内控机制,织密织牢制度的笼子,制定印发《秦都区纪检监察干部纪律作风行为规范》,内容包含6大纪律,30条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纠正;情节轻微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对不宜在纪检监察岗位工作的,坚决调离;构成违纪的,严肃追究;对主体责任、领导责任落实不力的,严肃问责。先后由区纪委常委带队,开展干部纪律作风整顿4次,重点检查干部职工考勤、服务群众态度、工作履职等情况。

三是做实日常监督,强化制度执行。开展领导干部违规兼职自查清理工作,对委机关11个内设室部和6个派驻机构中的在编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全面自查;召开严肃换届纪律警示教育大会,学习传达《“十严禁”换届纪律》和典型案例,纪检监察系统科级以上领导签定《严守换届纪律承诺书》,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持续完善更新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廉政档案,并为转任、调任及新进人员逐人建档;对组织部门提供的纪检监察干部的考察名单,综合运用案管室、信访室出具的结论和日常掌握情况,加强分析研判,客观准确出具纪检监察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上半年,出具纪检监察干部党风廉政意见10人次。

四是加强思想引领,强化警示教育。以党史学习教育为契机,组织纪检监察干部前往区委党校和党史学习主题公园,开展学党史、颂党恩、跟党走主题党日活动,召开2020年度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对标对表找差距,推心置腹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警示震慑,组织观看《账总是要算的》警示教育片,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深做实后半篇文章,督促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进一步筑牢纪检监察干部思想道德防线开展谈心谈话36人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2起。

五是科学处置线索,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干部也并不具备“天然免疫力”,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综合分析研判,精准运用问题线索处置4类方式,把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等处置方式作为实践“第一种形态”的有效抓手,以达到教育警示、纠错整改、预防腐败的目的。对反映问题失实的,及时为干部澄清问题,帮助干部消除顾虑,放下包袱,继续干好工作。2021年收到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件,市纪委移交2件,现已全部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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