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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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学思践悟新《条例》 推动纪检监察工作提质增效
发表时间:〖2024/04/18〗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条例》新增第一百三十九条,明确对进行统计造假以及对统计造假失察行为的处分规定。以后再遇到类似情况就有更加明确的处理依据了。”近日,在秦都区纪委监委会议室内,一场以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主题的研讨会正在激烈进行,大家结合实际岗位职责各抒己见,推动把《条例》学在经常、用在日常。

自新修订《条例》发布以来,秦都区纪委监委按照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要求,第一时间将新修订《条例》口袋书发至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手中,便于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全面系统学习、理解、掌握新修订的《条例》,做到时学时悟、常学常新。同时,采取“常委会集中学+清风讲堂辅导学+室部研讨学+纪检干部自学”四学模式,引导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吃透新修订《条例》的内涵要义和适用注意事项,准确把握新旧《条例》的变化和实践要求,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学细悟中做到熟知精通,精准执纪履职。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依托新媒体平台打造“云课堂”,在“秦都廉政网”“清风秦都”微信公众号等官方账号开设专栏,及时转载推送《条例》图解、新旧条例对照和《条例》权威解读文章等内容8期,以图文对照、视频解读、案例剖析等形式将《条例》学习内容送达广大党员干部“指尖”,便于党员干部随时随地学习,形成“指尖促学”的良好氛围。同时,以知识问答、随机抽查等方式检测学习成果,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在全面领会、熟练运用上下功夫,切实做到学习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习贯彻《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任务。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探索纪法教育的新模式、新途径、新载体,在全区开展全方位、分层次的学习宣传活动,既经常抓、见常态,也深入抓、见长效,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行为遵循,推动全区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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