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对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严禁借赠送月饼之名“围猎”党员领导干部;
严禁收受高价月饼、名贵特产或通过网购、电子红包等衍生工具收送礼品礼金等;
严禁以节假日为名,巧立名目违规乱发奖金、福利、津补贴、礼品等;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