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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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国庆双节至 “七个严禁”要记牢!
发表时间:〖2023/09/14〗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2023年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巩固全区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成果,筑牢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重申如下:

节日期间,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做到“七严禁”:
1. 严禁向领导干部赠送月饼等礼品礼金;

2.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单位和个人赠送的月饼、蟹卡等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


3.严禁以任何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节日津贴、补贴、奖金等;

4. 严禁购买、发放高价月饼、名贵土特产等节礼;

5.严禁违规公款吃喝、旅游或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等活动


6.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利用机关、单位食堂等场所搞吃喝玩乐等活动;


7.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违规向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

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组织开展节前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广大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严于律己,带头抵制歪风邪气,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廉洁过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专责监督的职能作用,坚持提醒教育在前,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要求,广泛开展监督检查,接受信访举报,营造文明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

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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