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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史中的反腐故事|震惊新中国的腐败大案
发表时间:〖2021/09/03〗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1951年6月的一天,天津地委所在的石家大院内热闹非凡,所有人都在院子中心集合,拍摄一张集体照。然而所拍的这张再平凡不过的集体照上,第一排最中间坐着的两个人却显得十分不一般,在一排排的粗布中山装和破旧布鞋之中,这两位穿着的毛料中山装和黑皮鞋尤为显眼。

和石家大院内轻松的氛围不同,院门外,刚刚成立的新中国经济衰落、百废待兴。1950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赴朝作战,拉开了抗美援朝战争的序幕。战争的打响,使国内经济压力骤增。雪上加霜的是,在为支援作战而开展的增产节约运动中,各地都发现了大量贪腐案例,其中最令人震惊、性质最恶劣的贪腐案“主人公”,当属照片上穿着毛料中山装和黑皮鞋的这两位——刘青山、张子善。

作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刘青山、张子善都是贫苦出身。刘青山幼年时就给人当长工,张子善则因聪明刻苦,靠两个哥哥卖苦力勉强上了学。加入中国共产党后,两人都曾为革命奋不顾身地战斗过。刘青山参加高蠡暴动时被抓,险些被枪毙;张子善曾因被叛徒出卖而被捕,受到严刑拷打也不屈服。两人侥幸逃脱后,又为开辟党的抗日根据地等革命事业作出了巨大贡献。1949年8月,中共天津地委和天津专署在杨柳青镇成立,刘青山被任命为天津地委书记。张子善先后担任天津地委副书记兼专署专员,天津地委书记。

当年抗战时,刘青山给同志们的印象普遍是身材高大、为人直爽,张子善则是白净斯文、善于交际,颇受同志们喜欢。然而,新中国成立后,这两个当初积极向上的“好同志”却发生了令人意想不到的转变:曾经爽直淳朴的刘青山变得居功自傲、目空一切;曾经善于言辞的张子善变得虚与委蛇、装模作样。他们在思想及行为上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腐化。

“天下是老子打下来的,享受一点还不应当吗?”“革命胜利啦,老子该享受啦!”这是刘青山常常挂在嘴边的话。当上天津地委书记后,刘青山忘记了革命初心,耽于享受。同志们在地委办公地很难看到他的身影,大多数时间,刘青山都以“养病”为由,住在“刘公馆”内。“刘公馆”是群众的戏称,指的是刘青山位于天津城内马场道18号的住所,一栋典雅考究的二层小洋楼。而这不过是刘青山追求物质享受的一个缩影。他在吃穿用度上无不讲究,不仅日常穿着毛料西装、高档皮鞋,还将天津地委缴获的美式吉普车占为己有,后来又嫌弃吉普车不够高级,斥巨资从香港购买了两辆高级轿车。一年冬天,不吃韭菜的刘青山突然想吃韭菜馅饺子,逼得厨师不得不跑到北京郊区的暖房里买来韭菜,并想出了一个“绝妙”的主意:用整根韭菜包饺子时,留出一端在饺子外,直接下锅煮,等刘青山吃的时候再将韭菜顺势抽出,这样既留住了韭菜的香味又能不吃到韭菜。在那个温饱问题还困扰着大多数普通百姓的特殊年代,这种穷奢极侈的做派足见刘青山堕落之深。

和刘青山毫不遮掩的做派不同,张子善看似低调许多,他常年在石家大院里办公,但是铺张奢靡程度毫不逊色。他每月光高档香烟就要抽七八条,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更换了5辆小汽车。据后来调查,仅用于生活挥霍的花费,刘青山就耗费了1.83亿元,而张子善更是挥霍了1.94亿元(本文均指旧币,1954年币制改革后,1万元旧币等于1元新币)。

这种疯狂挥霍的生活,势必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刘青山、张子善在他人的介绍下结识了一位名为张文仪的女商人,走上了官商勾结、大肆敛财之路。通过里应外合,他们先后倒卖复写纸、马口铁来牟取暴利。由于操作不当,在倒卖马口铁过程中更是造成了国家21亿元的重大损失。除了这些投机倒把生意,刘青山、张子善还将敛财之手伸向了国家救灾粮款。1950年,河北省遭遇洪灾,国家采取以工代赈(群众出工治河,国家发放粮款补助)的方式,治理天津地区的河流洪涝。他们便盯上了这些补助粮款,刘青山放出“豪言”,要从补助粮款中“赚30亿出来”。通过加价出售粮食,用陈粮、坏粮顶替好粮等手段,刘青山、张子善利用“生产机关”获得巨额利润,而这些钱最终都进了两人的“私人金库”。

 

独断专行、一唱一和,是刘青山和张子善在天津地委任职时的常态。他们甚至自封“刘青山思想”和“英明领袖张专员”,在他们的影响和拉拢下,天津地区党组织的风气被严重破坏,贪腐现象十分严重。在这之中,也有不少正直的同志,对两人的行为进行质疑和反抗,其中不少都遭到两人的打压和排挤。但老党员,时任天津地委委员、行署副专员的李克才始终不曾屈服,1951年初他开始不断向上级反映两人的问题,并引起了河北省委的重视。

1951年,中共中央下发《关于实行精兵简政、增产节约、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决定》,大张旗鼓地开展“三反”运动。借着这股强劲的东风,河北省委迅速解决了刘、张的问题。

1951年11月29日、12月2日,张子善、刘青山先后被捕。两人的违法乱纪事实和腐化堕落行为被一一查实。12月20日,华北局经研究后向中央提出了对刘、张的处理意见:“为了维护国家法纪,教育党和人民,我们原则上同意将刘青山、张子善二贪污犯处以死刑(或缓期两年执行),由省人民政府请示政务院批准后执行。”当毛主席收到这份报告时,他说了两个字:“死刑!”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公审大会在保定市体育场举行。2万余人参加了大会。公审大会还进行了现场直播,几百万干部群众听到了审判结果——两人被处以死刑。

新中国成立之初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正义审判,不仅昭示着中国共产党惩治腐败的决心,更彰显了中国共产党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目光和坚定信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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