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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三个到位”推进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工作机制
发表时间:〖2021/07/21〗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充分发挥派的“权威”、驻的“优势”,进一步强化对同级‘一把手’和党委班子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秦都区纪委监委结合派驻机构监督人员少、监督对象多的实际,不断创新完善派驻机构对驻在单位的监督机制,进一步深化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

建立机制,确保驻在单位认识到位。制定出台了《派驻(出)机构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暂行规定》,紧盯“三重一大”事项,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入手,坚持关口前移、过程管控和跟踪问效,对驻在单位进行有重点地全程化、常态化监督“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执行情况作为驻在单位年度党建考核、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内容,并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选拔任用、调整交流进行挂钩,不断推进驻在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规范流程,确保全程监督到位。从事前告知、事中列席、事后备案三个环节对驻在单位“三重一大”事项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一是严把事前报备关要求驻在单位在召开“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前,相关资料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报备派驻机构,邀请纪检监察组织派员出(席会议派驻机构对报送议题和相关材料进行内部集体研究,形成初步监督意见,督促驻在单位以会议研究、集体讨论形式作出有关事项的集体决策。二是强化事中监督关派驻机构根据议事决策会议议题及方案安排人员出(列)席相关会议。重点从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规定,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到位等及时提出意见建议进行精准监督。三是把好事项执行关。派驻机构针对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通过约谈、下发建议书等方式,督促驻在单位进行整改,同时,督促驻在单位通过公示栏、网站等于3日内公开公示决定后的‘三重一大’事项,主动接受单位干部职工或社会公众监督。

强化问责,确保发现问题整改到位。为确保问题整改实效,各派驻机构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结果运用,对决策过程中不主动接受监督或不按规定报备、不按决策执行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督促整改。对问题突出、多次指出问题后仍不整改的,向纪委监委报告,对当事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决策执行过程中弄虚作假、规避监督,或违反相关纪律要求,导致出现严重失误,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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