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纪委动态 > 正文
秦都区纪委监委组建审理人才库提升案件审理质效
发表时间:〖2022/03/2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今年以来,为适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执纪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秦都区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执纪审理人才库”,有效提升了案件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

一是层层遴选入库。区纪委监委明确人才库选人标准,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各街道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各纪检监察室的年轻干部,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在职或离职退休人员中熟悉执纪审理、法律法规、司法检控和财税审计等专业知识人才遴选入库,首批人才库成员共有30人,由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具体负责“人才库”的调配、使用和管理。

二是明确工作职责。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或其他不宜公开的案件外,均允许1至2名人才库成员参与执纪审理,主要协助审核案件事实证明材料,参与审理小组审议案件,特别是对案情复杂、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案件,进行会商,集思广益,切实提高执纪审理的准确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对人才库成员,注重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辅导,在执纪审理理念转变、审理报告文书格式、违纪情节认定等方面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统一执纪标准,规范审理文书格式,明确审理文书表述,运用纪律语言描述违纪行为,使审理报告体现党规党纪特色。坚持以案代训、学用结合,确保人才库成员在实践中尽快进入角色。

四是实行划片审理。结合“执纪审理人才库”建设,区纪委监委立足本地实际,按照“交叉审理”划定片区,整合人员力量,以人才库成员为主,成立审理小组,由区纪委案件审理室统筹安排审理小组审理案件。街道纪工委和派出纪检监察组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审理室按交叉原则指定审理小组开展审理。审理小组审结案件后,在规定的期限内报案件审理室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质量。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