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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三步联动”助推提醒函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发表时间:〖2023/02/28〗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切实扛起主体责任,落实好‘四个不得’要求,锲而不舍加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堤坝……”近日,驻秦都区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向综合监督部门发出《廉政提醒函》,督促该部门党组切实履行职能职责,营造团结、高效、廉洁的工作氛围。

一直以来,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贯彻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的要求,把组织提醒作为日常监督管理干部的重要举措,最大程度发挥提醒函监督管理、警示教育、保护激励党员干部作用,不断提高靶向监督的精准性、实效性。

突出系统思维,增强时效性。秦都区纪委监委着力构建全方位立体监督格局,将提醒函与日常监督检查、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三重一大”、信访举报、民主生活会、节日假期“纠四风”等工作有机结合,突出干部政治担当、纪律规矩、思想状况、道德品质、履职尽责、工作作风等方面的综合分析研判,在下发提醒函时按照“突出重点、便于说明、利于警示”的原则,指出问题、列出建议、提出要求,客观准确及时为党员干部“把脉问诊”“对症下药”,增强提醒函警示教育、督促整改的时效性。

突出问题导向,增强针对性。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立足事前提醒、事后督办,在节日前期向各监督单位“一把手”发放《廉洁过节提醒函》,督促领导干部持续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和“节日腐败”,自觉接受监督,确保过一个健康、文明、廉洁、祥和的节日。针对综合监督单位实际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漏洞或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工作提醒,督促被监督单位对标对表、立行立改,切实履行职能职责,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突出跟踪整改,增强实效性。为避免提醒函“一发了之”,扎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秦都区纪委监委要求综合监督部门根据《工作提醒函》指出的相关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提醒事项采纳和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通报反馈,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岗、执行到人。同时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力争把各种“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期,时刻绷紧廉政纪律这根弦,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这样的提醒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既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增强了我们的使命感和紧迫感,又为我们开展工作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按照提醒函中指出的问题,对标对表,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落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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