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秦都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刑事法律为准绳的犯罪认定标准,严格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证据标准,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办理案件全过程,高效衔接执纪执法程序与司法程序,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效,推动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突出学习教育。通过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形式,督促办案人员认真学习职务犯罪案件证据收集的规范性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组织办案人员参加案件庭审,认真旁听公诉人举证、质证,辩护人当庭辩护以及犯罪嫌疑人辩解,更加直观体会到证据材料在庭审中的决定性作用,进一步发现前期取证中的存在问题,切实增强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正确合法收集证据、使用证据的意识。
突出内审外调。坚持内审外调“四个同步”,任务同步部署、情况同步汇报、线索同步研判、信息同步分享,将内审作为外调取证的方向,外调取证又为内审提供了思路,及时汇总各方信息,统筹把握取证次序,优化办案力量配置。2022年,在查办周某涉嫌受贿问题时,第一时间成立专案组,深挖彻查、查实查透,从一个被调查人查出另一个涉案人员,从一条线索拓展查出三条线索,最终历经三个月时间,查清其伙同他人涉嫌贪污和受贿犯罪,将二人移送检察机关,均作出有罪判决。
突出内部沟通。充分发挥案件审理部门主动性,积极与各案件承办部门沟通协调,将审理优势和审查调查优势有机结合,依规依纪依法引导收集证据,建立健全日常沟通、疑难案件会商、征求意见等沟通机制。对重大复杂敏感案件,主动沟通、动态跟踪、提前介入,帮助审查调查部门厘清认定思路、强化取证引导,从源头上提升案件质效。
突出外部衔接。聚焦法法衔接,与检察院、法院建立双向专人对接机制,在遇到疑难复杂问题以及认识不统一情况时,及时邀请法检两院进行综合研判,主要围绕具体法律适用理解、标准掌握以及证据固定标准、程序规范等问题开展研讨,共同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把关,避免出现因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被退回补证。2021年,在办理蔡某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时,申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并多次与法检两院进行会商,既确保了审查调查工作的方向和取证精准度,又有效缩短了办案时间,切实提高了办案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