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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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找准“病灶”祛“病根”
发表时间:〖2024/03/2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我们在查办大气污染防治不力的案件中,发现你单位对村级党组织监管不到位,建议你单位加强对农村党支部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督促村干部加强履职能力。”近日,咸阳市秦都区纪委监委针对某街办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暴露出的对村(社区)党组织管理弱化、教育缺失等问题,向街道党工委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要求街道党工委强化内外监管、健全完善制度,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问题靶心,深化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针对在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管理薄弱点,结合信访举报、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深入挖掘问题背后的根子原因,开列问题清单,督促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直击“要害”、根除“病症”。党的二十大以来,秦都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向案发单位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督促有关单位整改问题16个,提出整改建议11条,健全完善制度4个。

在制定纪检监察建议书的过程中,办案部门综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结合审查调查中认定的违纪违法事实,对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全面研判。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发挥综合协调、监督管理、分析评估的职能,及时对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出意见,进一步提高“两书”质量。

该区纪委监委建立健全限期回复、挂号销账、跟踪回访、整改通报等配套制度,加强对落实纪检监察建议的指导督导,定期进行抽查回访,确保整改措施有效落实。明确落实整改措施的主体是案发单位党委(党组),并将落实情况作为衡量党风廉政工作的重要指标,要求其主要领导认真履行落实整改任务的主要责任,对拒不采纳建议或进行消极应对、做表面文章的,经过督导仍不整改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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