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秦都区纪委监委通过固定主办、灵活协办的方法厘清责任、落实责任,全力打造高效、稳定的问题线索办理方式,推进基层审查调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主办人员明确固定。一个问题线索明确一名主办人员,由主办人员全面、全程把控案件办理的进度和方向,主办通过“六负责”确定工作职责,即负责制定调查方案和提纲、负责开展调查取证工作、负责办案安全、负责落实“一案双报告”、负责案件材料收集归档、负责办案期间有关问题的协调、沟通和汇报。通过明确主办人员,第一时间让主办人员担起职责,在确保案件责任落实的同时,可保障问题线索定性准、推进快、质效高、干预少。
协办人员灵活调配。由于办案科室人员工作中谈话、外勤取证等工作的时间不固定性,线索的协办人员采取灵活调配的方式,即由主办人员根据案情工作的需要,根据科室人员的工作安排,适时调配协办人员,协办人员的人数可根据线索的复杂程度安排。协办人员灵活调配不仅有利于案件快速推进,在办理瓶颈期集思广益,而且通过分散协助人员的参与度减少他人对案情的干涉。
“我们这种明确主办人员,科室其他人员流动协办的方式,不仅提升案件质量,而且还能充分调动科室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和灵活性,在科室内部形成一种比学赶超的工作氛围。”秦都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相关负责人说道。
2021年,秦都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共查办线索41条,人均办理7条,其中函询了结2件,初核了结11件,立案审查调查20件,党政纪处理21人次,批评教育5人次,均无发生安全事故、定性畸轻畸重等情况,将进一步增强办案人员的责任和使命感,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实现纪法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