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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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区检察院实施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 助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发表时间:〖2022/05/30〗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方针,充分发挥新时期新形势下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疏通党群关系,结合“解放思想谋发展、转变作风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秦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在区检察院实施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进一步疏通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监督渠道,推进区检察院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向纵深发展。

为了切实保障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实施,该纪检监察组会同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经过推荐、酝酿、考察、审核等流程,在秦都辖区筛选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事业法人、基层社区书记主任、律师、民营企业家等12名廉政执法监督员,就廉政执法监督员的基本条件、聘任、解聘、任期、权力和义务、履职方式及管理等制定印发了《廉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

秦都区检察院廉政执法监督员制度的实施,是在党委、人大、区纪委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等党政机关的监督下,更加精准的为区检察院聘请廉政执法监督员对该院检察工作进行社会监督。后期,该组将联合区检察院检务督察部门充分发挥廉政执法监督员的监督作用,通过召开座谈会、定期走访、电话征询、参与各项活动和案件等方式及时有效地接收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同该纪检监察组共同监督促进区检察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助推区检察院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各项检察业务工作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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