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廉秦都建设开展以来,秦都区财政局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工作任务,立足财政职能,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以打造“阳光财政”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思维,以打造“阳光财政”用工作实绩检验清廉秦都建设成效,多措并举深入推进清廉财政建设。
以学促廉,营造清明政治生态。始终坚持政治统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深化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专题培训、交流研讨、理论大讲堂等方式,强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推进政治建设。3月,组织开展了为期5天的财政系统党的二十大专题学习班,自觉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指导行动。
学思筑廉,夯实目标责任分工。秦都区财政局党组以《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清廉秦都建设的实施方案》内容为抓手,结合财政工作实际情况,分析研判措施成效。先后制定下发了《中共咸阳市秦都区财政局党组关于推进全区清廉财政建设实施方案》,围绕4个方面12项任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坚决做到任务明、分工细、时限清。坚持把清廉财政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财政各项中心工作和清廉财政建设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组织召开秦都区清廉财政建设工作部署会暨财会监督工作会,专题研究清廉财政建设推进措施,扎实推进清廉财政建设走深走实。
压责固廉,坚决扛牢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职责,认真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结合实际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分工和年度具体任务,层层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认真落实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制度,围绕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全面梳理公开事项,不断规范公开内容范围。健全完善财政系统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程序,强化对“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的监督制约,筑牢廉洁自律防线。
制度保廉,加强规范权力运行。把贯彻廉洁从业各项制度的要求融入单位管理,坚持用制度管人、管物、管事,加大对重点项目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等工作落实监督管理力度;紧盯财政采购制度、采购监管、资产管理、资产处置、政府采购、资产规范化管理等重点任务,做到风险清晰、防范到位、责任明确,筑牢财政资金安全屏障,持续增强廉政服务质效,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廉洁。同时,局党组成员联合驻区财政局纪检监察组深入各股室、局属各单位、各财政所,对清廉财政建设开展情况开展日常督导检查,确保清廉财政各项任务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