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 正文
秦都区卫健局深化行风建设 促进卫健事业健康发展
发表时间:〖2021/08/16〗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大力推动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秦都区卫局严格按照区纪委和卫健委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纠建并举、预防为主、奖优罚劣、改革创新的原则,强化监督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深化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增强了职业荣誉感,强化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一支风清气正、人民满意的卫生健康工作队伍。

一是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行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立工作领导小组,专人负责,签订责任书,并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严肃查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领域商业贿赂,严厉打击违法违纪案件,确保“九不准”相关制度及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同时,加强对所辖医疗卫计机构的监管力度,切实风建设主体责任。

二是重点整治,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各医疗机构对“九不准”的落实情况逐项对照检查,进一步明确每项条款的责任分工。同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梳理并整改“九不准”落实过程中的问题与薄弱环节。围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严禁医疗卫生机构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开单提成,坚决杜绝医务人员收受回扣、收受“红包”问题有效遏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

三是严格规范,全行风建设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完善重大案件问责、违规事件通报、不良执业行为记录等制度,建立并完善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用法律手段规避医药耗材及设备购销、基建、审核、审批等环节收受回扣等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树立典型,强化医德医风宣传教育。各医疗机构以学习贯彻“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等主要内容,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法制纪律、典型教育等活动,大力弘扬“精诚为本、患者至上、救死扶伤、关爱健康”的职业精神,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意识。积极利用报刊、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介开展本系统、本单位典型事迹的评选和宣传报道,弘扬正能量,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

五是督查考核,严肃查办案件。经常性的开展督导检查,找出存在的问题,制定出具体可行的、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并将行风建设检查考核结果与领导班子总体评价挂钩,总结推广工作经验,宣传奖励先进,及时发现和纠正本系统存在的不正之风苗头性问题。按照要求和规定程序及时处理信访事件和群众投诉。认真执行案件报告和通报制度,加大对典型案件的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教育作用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