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驻秦都区法院纪检监察组通过规范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程序,把握好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加大对四个责任单位“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力度。
一是会前加强沟通,增强监督的主动性。根据区纪委监委要求,我组于各单位分别召开专题会议,要求各监督单位提前向纪检监察组报备会议议题、拟研究事项的初步方案、政策依据等相关资料,便于纪检监察组掌握会议拟研究事项的整体情况,并形成初步监督建议。
二是会中紧盯监督重点,规范决策程序。派员参加或列席各单位“三重一大”会议,确保会议决策程序规范。重点监督重大事项决策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干部任免是否按照规定程序办理,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班子成员发表意见是否充分、是否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等内容,敢于提出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同时,要求各单位完整详实记录会议内容和讨论过程,并将会议记录和议题相关资料及时归档。
三是会后跟踪问效,加强廉洁效能监督。依据不同决策事项,分类采取跟踪问效监督方式。如对重大事项等决策,采用跟踪执行进度、盯住关键环节等方式跟踪问效监督;对公示公开等决策,采用查阅事后执行文件资料、抽查部分环节实施情况等方式跟踪问效监督。
下一步,我组将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将发现问题向对口联系监督检查部门反馈,并在职责权限内督促被监督单位党组进行积极整改。围绕提升“三重一大”事项监督效能,管好关键事、管在关键时、管到关键处,不断增强派驻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