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加强以案明纪、引为镜鉴。现将近期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渭滨街道环保环卫办主任赵某在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5月,赵某任渭滨街道环保环卫办主任期间,履职不力,监管不严,致使该单位在沙尘天气后对辖区道路进行冲洗作业时,未严格按要求对次干路段进行冲洗,导致扬尘污染,破坏周边空气质量。2022年7月,赵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秦都区马庄街道东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张某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3年2月,张某任马庄街道东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工作不严不实,监督不力,导致该村西侧生产路旁出现火点,产生大量黑烟,严重污染周边空气,影响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2023年2月,张某接受诫勉谈话。
全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环境问题整治台账和问题隐患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间节点,实时进行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持把督查问责作为推动落实的重要手段,及时进行预警提醒,全力推进问题整改,迈好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秦都实践坚定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