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陕西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发表时间:〖2016/10/10〗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1.留坝县公安局违规赠送礼品等问题。该局多次违规购买赠送土特产,共计73593元;违规用办公经费,发放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节日补助,及交通、下乡、通讯补助,共计154215元。2016年2月,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贵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副政委、纪委书记朱永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2.镇坪县曾家镇琉璃村村委会主任陈显鹏违规操办女儿婚宴问题。2016年2月,陈显鹏在家中为女儿操办出嫁宴席,共70桌,违规收受礼金6.16万元。陈显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还违纪资金。

    3.凤县坪坎镇卫生院院长陆建刚公车私用问题。2016年7月25日,陆建刚违反应急车辆管理规定,驾驶该院病人转运车外出,耽误急救病人转院救治;次日,驾驶该车,带家属前往市区处理私事。9月,陆建刚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来源:秦风网)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