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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力被问责
发表时间:〖2017/02/0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日前,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纪委对第十八届中央委员,民政部原党组书记、部长李立国和民政部原党组成员、副部长窦玉沛严重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

     经查,李立国同志作为民政部党组书记、部长,窦玉沛同志作为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管党治党不力,严重失职失责,所辖单位发生系统性腐败问题。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李立国同志的违纪事实,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决定给予李立国同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由监察部报请国务院批准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局级非领导职务;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给予其留党察看二年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窦玉沛同志的违纪事实,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窦玉沛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终止其党的十八大代表资格;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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