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我省通报3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表时间:〖2017/04/12〗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1.略阳县白雀寺镇武装部原部长朱志章索取钱款问题。朱志章利用职务便利,帮他人承揽通村水泥道路工程,先后向承包商索取15万元。2016年6月,朱志章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

    2.榆林市横山区雷龙湾镇周界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治选、村委会原主任周文荣、村会计郭治兵(非中共党员)贪占专项资金问题。3人利用职务便利,私分村水库库底清理及处理遗留问题专项经费12万元,每人分得4万元。2017年3月,张治选、周文荣分别受到开除党籍处分,3人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违纪资金被收缴。

    3.宝鸡市陈仓区县功镇农业综合办公室干部张忠海贪污惠农资金问题。张忠海利用职务便利,贪污小麦良种统供统筹项目劳务费3.34万元。2017年3月,张忠海受到留党察看一年、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违纪资金被收缴。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