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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地铁办党委原委员、副主任、市地铁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志强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
发表时间:〖2017/08/04〗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日前,经市委批准,市纪委对市地铁办党委原委员、副主任、市地铁公司原副总经理王志强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王志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转移违纪款物;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金礼品;违反工作纪律,对地铁劳动路站、安远门站综合出入口建设疏于监管,导致违规建设等问题发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不到位,致使其分管部门人员违规违纪行为多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长期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钱款,涉嫌犯罪。
    王志强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和纪律意识淡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极坏。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王志强开除党籍处分;由相关部门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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