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纠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切实强化警示教育,持续警示震慑。近日,秦都区纪委监委通报了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典型案例:
1.秦都区马泉街道渭店村村委会副主任董秋升在征地迁移祖坟工作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2020年4月,渭店村在迁移恒泰新家园项目所占地块内祖坟的过程中,董秋升作为本村迁坟领导小组组长,对本项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导致非本村村民的墓地冒充本村村民参与安置,造成不良影响。对此,董秋升负有直接责任;董秘严作为该村党支部书记,负有重要领导责任。2021年2月25日,董秋升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对董秘严进行提醒谈话。
2.秦都区渭滨街道吕村原党支部第一书记李福田长期占用村集体办公用房的问题。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间,李福田在担任渭滨街道吕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把吕村村委会办公用房作为其夫妇生活起居使用,侵占了群众集体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2020年9月30日,李福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要求,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挺纪在前,强化监督执纪,对损害群众利益的单位和干部严肃查处,为全区新时代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