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审查调查 > 正文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发表时间:〖2020/07/24〗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忠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张忠玉简历

张忠玉,男,汉族,1962年10月生,四川梓潼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文化程度。

1979年9月至1983年7月在西北政法学院法律系法律专业上学,获学士学位;

1983年7月至1992年3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业余法律大学咸阳分部教师、专职副主任;

1992年3月至1996年2月任永寿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1996年2月至2006年1月历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县级审判员、告诉申诉庭副庭长、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委会委员、民三庭庭长,副县级审判员;

2006年1月至2009年11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9年11月至2019年2月任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正县级);

2019年2月提前退休。

(来源:咸阳廉政网)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