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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发表时间:〖2021/10/02〗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秦都区纪委监委坚持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不减,节奏不变,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持续保持狠刹“四风”的高压态势。现将今年8月份查处的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书记员朱振宁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的问题。2016年5月,朱振宁在办理三原皇城置业有限公司民间借贷一案中,收受当事人现金5万元人民币,同年11月朱振宁将所收财物退还给当事人。2021年6月11日,朱振宁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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