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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分级验收”把好巡察整改质量关
发表时间:〖2020/10/1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请问您对局党组巡察问题整改结果满意吗?”“满意,之前出现的落实请销假制度不严格、财务管理不严格等问题都进行了整改,尤其是针对反馈的廉政风险点防控不到位的问题,对所有的中层干部进行了轮岗调整,干部整体作风都有所改变。”个别谈话中一名干部说道。

近日,按照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秦都区委巡察机构组成3个督查组对第七轮巡察的区应急局、区财政局等16个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督查并进行了干部满意度测评。

这是秦都区巡察整改“分级验收”的环节之一,该区坚持把巡察整改贯穿于巡察工作全过程,建立了被巡察党组织自行验收、巡察组实地验收、巡察办督查验收、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验收的“分级验收机制”,紧盯巡察整改“验收”关,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强化整改成效。

秦都区自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共开展八轮巡察,发现问题863个。为了压实整改责任,避免‘做台账、交报告就是整改’的错误认识,严格落实巡察工作要求,严守整改验收质量关,以巡察推动问题解决,促进发展为目的,以强有力的监督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围绕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该区对巡察整改实行挂账、销账管理,督促被巡察单位制定整改方案,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条条都整改。对党组织整改情况进行常态化督促检查,加大跟踪督办力度,并将巡察整改情况向党内公开接受监督。3个月整改期满后,按照“分级验收机制”,巡察办会同巡察组紧扣巡察反馈意见,通过听取汇报、问卷调查、个别谈话、查看资料、实地走访的方式,对被巡察单位的整改成效进行检查,并将整改情况整理汇总后向区委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促进被巡察单位堵塞制度漏洞,建立长效机制。截至目前,前七轮巡察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591个,各单位形成制度汇编30余册。

为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持续深化拓展巡察工作成效,该区坚持党委履行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区委书记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对巡察思想认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得力,甚至不到位的,下发整改督办单,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同时,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区委书记办公会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坚持点人点事点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举一反三对照“体检”,扩大巡察工作成效。

“巡察发现问题只是出发点,解决问题才是落脚点。我们将着力在巡察整改把关、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注重推进制度建设,强化巡察整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形成巡察发现问题、处置问题、解决问题的完整责任链,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让巡察真正起到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巡察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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