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以来,秦都区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抓手,认真学习领会案件审理业务知识,紧扣紧随时代发展步伐,在具体的业务实践中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案件审理业务技能水平。
坚持受理交叉审理业务预审核制度。针对全区各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人员少、业务力量相对薄弱的实际,区纪委监委在现有实行的“交叉审理”的制度基础上,对各单位所移送拟实行交叉审理的案件,内部按照“室组地”包抓责任模式,由责任人对案件事实、证据和条款适用等进行预审核,符合交叉审理受理情形的,交付交叉审理;不符合交叉受理情形的,由案件审理室提出补正提纲后交原承办单位继续补正,从源头上确保案件质量。
始终坚持全程严把审理业务环节关口。在审理业务过程中,始终全程注重落实审理工作“二十四字”方针,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条款适用得当。综合考虑案件发生的内因和外因,衡量违纪事实、确定违纪性质。做到委机关自办案件审理报告文书后附违纪违法事实所引用和适用的条款,做到说理有据。从细节处做到审理文书规范化、标准化、精细化。
始终坚持全面做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常态化。2022年以来,适时在全区各街道纪工委及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了三轮观摩及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同时还对个别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进行了随机抽查3次,并按照上级纪委监委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统一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和分值,由各办案单位派员参加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实行交叉评查和打分,及时通报案件质量评查情况,进一步促进和提升了全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业务水平和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