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秦都区纪委监委紧扣案件质量提升核心任务,一方面严格把控本级自办案件质量关,另一方面助力街道纪工委提升业务水平。同时,秉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深入开展回访教育工作,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案件审核把关环节,秦都区纪委监委将案件质量视为工作的“生命线”,主动将审理关口前移,全方位强化案件质量意识,对案件办理进行全链条把控。针对证据不充分、事实不清等问题,逐一为办案科室提出专业、细致的审核意见。严格把控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等关键环节,有力推动执纪执法工作朝着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方向迈进。
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秦都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审理报告引用条款务必具体到款项,书证材料需要提供人和接收人签字……”面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直言不讳、严肃指出。结合上级纪委关于案件质量评查的情况通报,秦都区纪委监委不定期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严格落实“一案一评查”制度,全力提升案件整体质量。通过采用“交叉审理+审核指导”模式,对街道纪工委办理的案件进行交叉审理。这一模式不仅让案件办理的程序和规范更加清晰明确,还使工作人员对案件查办过程中的易错点了然于心,对提升办案水平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此外,秦都区纪委监委扎实推进教育回访工作。做好与组织部、人社局以及受处分人所在单位的沟通协作,保障处分决定能够及时、有效地执行。依据《陕西省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办法(试行)》,对2024年全区受处分人员的处分执行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和回访教育。对于处分执行不到位且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及时发出《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限期纠正,并持续跟进督促整改,确保处分执行工作落实落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