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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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 助力“蓝天”
发表时间:〖2021/09/0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今儿天气真好,空气也好,呼吸都清新了”,“我刚刚上网查了下空气质量,又是个‘优’呢,心情都好了”。 这是秦都区社区居民间的一次对话。

“秦都区2021年1-8月份共监测243天,环境空气质量达到二级以上的优良天数为160天,与2020年1-8月份相比二级以上的优良天数增加5天。”生态环境秦都分局有关同志表示。

2021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中省市有关生态环保政策、法规标准,进一步提高我区生态环境水平、改善空气质量,切实提高群众幸福感、获得感、满足感,秦都区委、区政府从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治理责任、执行报告制度、全力整改中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提升重污染天气应对水平、强化督查问责等六个方面,夯实责任、细化措施、全力打好蓝天保卫战。

秦都区纪委监委立足监督职能,主动担当作为,对相关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展开全面细致的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对生态环境监管不力、整改不力等问题,从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监督合力、强化督察问责等方面持续发力,切实取得监督实效。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监督管理的职能,督促辖区内各街办及主体单位认真履职尽责,压实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担起担政治责任、政治担当。

二是形成监督合力。区纪委监委综合运用信、访、网、电等多种方式,收集在防雾减霾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通举报窗口,及时收集生态环境领域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全面接受群众监督评判。              

三是强化督察问责。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环保督察纳入其中,突出全程监督、靠前监督、实地监督,及时纠治环境整治过程中的问题,进一步筑牢纪律堤坝;对工作失职、管理松懈、履职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严肃追责问责。

截止到目前,已查办辖区内 “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进中履职不力的问题”5起,诫勉谈话5人,小处着手,形成震慑效应,切实纠治群众身边的环保“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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