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了一批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的问题,现将其中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都区双照街道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肖某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18年至2020年,毛村一处废物冶炼回收加工点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违规作业,村北土沟被非法倾倒十几车渣土,严重污染周边环境,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肖某作为该村负责人,对生态环保工作认识不够,监管不严,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并妥善处理,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肖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秦都区双照街道下帝王村党支部原委员万某某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2月,下帝王村一家具加工厂违规焚烧工业废料,产生大量黑烟和刺鼻性气味,周边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影响到周边群众日常生活,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万某某作为该村环境工作负责人,对环保工作思想重视不足,监管不到位,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并向相关部门汇报情况,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4月,万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生态环境保护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确保生态环境建设和环保整治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落细。区级各纪检监察机关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精准和有效地开展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让制度成为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为秦都更优生态环境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