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履职尽责,现将2起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都区马庄街道天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刘某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5月8日,马庄街道天阁村西侧生产路旁出现火点,产生大量黑烟,污染周边空气,严重影响到周边群众正常生活。刘某身为天阁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且为村禁烧工作总负责人,在禁烧工作中作风不严不实,监管工作推动不力,导致该村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的产生,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5月,对刘某进行诫勉谈话。
2.秦都区双照街道白良村村委会主任南某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2月,秦都区双照街道白良村几家木材加工厂在未采取任何环保措施的情况下违规作业,产生大量噪音以及木头渣、粉尘随处乱飞,污染了大气,破坏了当地生态环境,影响了附近村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不良影响。南某身为秦都区双照街道白良村委会主任,在生态环保工作中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3月,对南某进行批评教育。
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以通报的反面典型为镜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要强化责任意识、担当精神。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监督专责,既坚持严字当头、精准问责,又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坚决有效监督,确保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和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