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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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件
发表时间:〖2022/06/22〗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近期,秦都区为提升城市品质和精细管理水平,开展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专项活动。为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现将查处的2起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履职不力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马庄街道环卫所科员安某在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5月15日,秦都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检查组检查时发现,马庄街道辖区内垃圾回收点管理混乱,垃圾池外围存在脏、乱、差的情况,严重影响了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的推进。该街道环卫所科员安某作为垃圾回收点工作负责人,工作责任心不强,作风慵懒,监管不到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5月,对安某进行诫勉谈话。

       2.秦都区双照街道平陵邑丝路风情苑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张某在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5月16日,秦都区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检查组检查时发现,双照街道五陵塬路供销农资市场门前绿化带内垃圾堆积无人清理,平陵十字临街商铺多家一店多匾,乱贴乱画。张某身为该区域所属社区党总支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对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未能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直接责任。2022年5月,对张某进行提醒谈话。

       各街道各部门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站位意识,夯实责任分工,切实落实好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对责任路段和区域统筹安排,全盘谋划,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强化整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立足监督执纪问责,敢于动真碰硬,严肃查处市容环境“百日整治”及生态环保治理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为全面提升我区城市品质和精细管理水平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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