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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关于2起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领域违纪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2/08/17〗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进一步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强化村社干部规范用权、廉洁用权意识,不断加强清廉村居建设,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都区马庄街道押小村党支部书记解某非法占用村集体耕地问题。2018年至2021年1月,解某在未和村两委签订任何承包合同或缴纳承包费用的情况下,无偿占用村集体耕地3亩。解某身为村党支部书记,以权谋私,侵占群众利益。2022年4月,解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秦都区双照街道雷家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雷某坐收坐支问题。2018年至2020年,咸阳某有限公司租赁雷家村集体土地三年,租金共计21000元。雷某未按财务规定将该笔集体收入记入村委会财务账上,而是将该笔钱直接用于支付村修建标志牌、购买防疫物资等事项。2022年6月,雷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农村集体“三资”问题,既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诱发基层干部腐败、农村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广大基层党员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充分利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对照村级权力清单“二十八条”规范履职。各级党组织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加强农村资源、资产、资金管理,切实在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上下真功夫、实功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密结合“六比六促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坚持“三不腐”一体推进,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规定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为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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