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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关于2起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典型案件的通报
发表时间:〖2022/12/31〗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确保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不断提升,保障公众健康,维护公共安全。现将近期在禁烧工作中查处的2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双照街道环保站副站长郭某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2年5月,郭某时任双照街道环保站副站长兼庞西村包片组长期间,思想认识不够,监管不力,工作落实不到位,致使庞西村大秦农庄南侧发生生物质露天焚烧事件,产生大量黑烟,污染周边空气,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破坏。2022年8月,郭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秦都区马庄街道小雅村党支部委员刘某在禁烧工作中履职不力问题。2021年11月,马庄街道小雅村党支部委员刘某在担任该村专职防火员期间,思想麻痹大意,责任心不强,禁烧工作履职不到位,导致村内出现村民禁烧秸秆、树枝等情况,污染到周边空气质量,对当地生态环境带来了破坏。2022年4月,刘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案件反映出相关责任单位在落实上与区委区政府要求存在差距,个别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工作不深不细的情况。当前,禁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区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立足岗位尽职尽责,坚决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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