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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委第二巡察组四力同发做深做实个别谈话
发表时间:〖2023/01/19〗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请谈一谈你们单位的风气如何?”“在落实意识形态方面你们都做了哪些工作?”秦都区委第二巡察组将个别谈话作为巡察发现问题、核实了解问题的有效手段,通过四力同发,做深做实个别谈话,确保谈话有内容、有重点、有成效,推动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培训充能,强化谈话“源动力”。巡察进驻之前,区委第二巡察组结合本轮工作实际,围绕个别谈话的意义和要求,结合谈话对象的岗位特点,把握谈话时机和内容,甄别研判谈话内容真实性等,专门举办了巡察谈话专项培训,就如何进行谈话沟通,如何提炼需关注的重点内容、重要问题等进行了实际演练,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

分类施策,夯实谈话“基础力”。在个别谈话准备阶段,第二巡察组利用被巡察单位“三定方案”和汇报材料初步确定拟了解的情况,通过网络、公众号等渠道掌握被巡察单位工作实际,结合被巡察单位工作特点和重要岗位廉政风险点,科学划定谈话对象范围,有针对性地列出不同谈话提纲,要求组员提前了解谈话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到谈话前对谈话对象形成立体“画像”。

精准灵活,增强谈话“洞察力”。在个别谈话实施阶段,针对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谈话策略,谈话过程紧紧围绕“三个聚焦”重点,从谈话对象业务工作和履职经历入手,从身边人、身边事说起,抓住关键点,找出问题和不足,并进一步深入了解,以实例印证巡察判断,从正面的表述中寻找蛛丝马迹,做到因果清晰、要点全面、数据准确,确保谈出效果,谈出成效。

分折总结,提升谈话“耐久力”。谈话结束后,在确保谈话记录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召开组内会议,讨论交流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理汇总和分析提炼,明确下一阶段需要进一步了解和核实的内容,调整和完善谈话提纲,通过查阅材料、补充谈话、实地走访等方式完善印证材料,为后续巡察工作开展提供重要参考,达到事半功倍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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