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深入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严明纪律规矩。现将查处的2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秦都区渭滨街道过唐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某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问题。2017年12月,秦都区渭滨街道过唐村党支部副书记王某在该村发放征地补偿款时,采取虚增人口和假报独生子女的方式虚报冒领村集体征地补偿款。2023年8月,王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秦都区马庄街道直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苏某、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郑某侵占群众利益问题。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秦都区马庄街道直堡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苏某、支部委员兼报账员郑某假借村委会名义私自分配集体土地出租费、变卖村上公产,违规收取村租住户卫生费;2023年4月,阻碍咸阳市招商企业电力线路迁改项目施工并索要施工补偿。苏某、郑某擅自决定村集体事项,侵占群众利益,阻扰电力线路施工,破坏营商服务环境。2023年8月,苏某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记大过、责令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处分;郑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处分。
以上案例有的虚报冒领征地补偿款,有的阻扰项目施工破坏营商服务环境,其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群众利益,侵蚀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必须重拳出击、严肃查处、严惩不贷。全区党员干部一定要汲取教训,自警自醒,在维护群众利益面前坚决做到一步不松、半步不退。各街道党工委、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聚焦群众所忧所思、所想所盼,紧盯重点岗位、关键少数,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守护好群众切身利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摆在突出位置,对侵蚀群众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蛀虫”“硕鼠”露头就打、严惩不贷,向一切有悖宗旨意识、一切有损人民利益的行为勇于 “亮剑”,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