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医保领域”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机构作风建设。现将查处的3起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古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科科长时某落实医保政策不力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秦都区古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保科科长时某,未能及时下达并调整最新医保基金使用政策,导致所负责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门诊、住院结算等业务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3年6月,时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2.秦都区中医医院医保科科长汪某落实医保政策不力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秦都区中医医院医保科科长汪某,未能及时下达并调整最新医保基金使用政策,导致所负责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门诊、住院结算等业务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3年9月,汪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秦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魏某落实医保政策不力问题。2020年1月至2021年9月,秦都区第二人民医院医保科负责人魏某,未能及时下达并调整最新医保基金使用政策,导致所负责的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门诊、住院结算等业务中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023年9月,魏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违纪违法行为造成了医保基金的流失,扰乱了医疗保障管理秩序,损害了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全区卫健系统党员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提高政治素质和法纪意识。全区各级卫生行政、医保部门要压紧夯实主体责任,明确权责划分,加强各个环节之间权力运行监督和相互制约,针对容易产生漏洞的环节、岗位,健全医保基金监管制度和有效的预防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责,聚焦医疗领域突出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坚持标本兼治,认真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持续开展案件曝光,强化震慑效应,守护好参保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绝不让医保基金成为“唐僧肉”,铲除医疗领域毒瘤,提升监督效能,为健康秦都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