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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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都区纪委监委通报2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
发表时间:〖2023/10/17〗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为严明纪律规矩、强化惩治震慑,深入整治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坚决纠治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现将近期查处的2起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秦都区陈杨街道牛家村三组原组长牛某未按规定公开集体资产管理情况、非法转让村集体土地使用权问题。牛某在担任牛家村三组组长期间,未按规定向组员公开本组收支情况。同时,违反严禁私建坟地政策,默许他人在集体土地上私建坟墓,违规收取土地使用费。2023年4月,牛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秦都区双照街道上帝王村党支部书记史某违反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问题。2021年至2022年,史某未将承包村集体土地租金上缴到村集体账户,违反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规定。2023年6月,史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有的集体资产管理不公开不透明,有的违规处置集体资产,反映出个别干部纪法意识淡薄、责任意识淡化,监督管理相关制度落实不彻底,导致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方面问题易发多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汲取教训,深入检视,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对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的严肃追责问责,持续深入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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