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咸阳市秦都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首页 | 信息公开 | 纪检监察要闻 | 工作动态 | 学习园地 | 业务之窗
当前位置: 首页 > 监督曝光 > 正文
西安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贺登峰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发表时间:〖2016/01/28〗    浏览次数:〖〗     字体:【放大】 【正常】 【缩小
    日前,西安市纪委对西安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贺登峰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贺登峰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接受管理及服务对象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违反工作纪律,在工作中不正确履行职责,擅自决定企业缓交安置建设监管资金,给拆迁户回迁带来了隐患,违反了行政机关正常的管理制度。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西安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西安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贺登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陕ICP备05015531号
咸阳市秦都区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undefinedcopy; 2011-2012    
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渭阳中路1号    邮编:712000    电话:029—33229061    举报电话:029—33229062    邮箱:jw@snqindu.gov.cn